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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宣传工作,推进离退休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使宣传工作时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1.宣传工作由离退休党委和离退休工作处统一领导。
2.宣传工作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为构建和谐校园、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作出贡献。
3.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4.宣传报道的重点:
1)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委组织的各项工作;
3)关心下一代工作;
4)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理论学习等情况报道,党支部工作总结;
5)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及各社团组织的出游、学习、讲座的介绍等;
6)心得感悟、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感等;
7)报道身边的优秀人物、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等;
8)诗歌、游记、回忆录、书画、摄影作品等文艺作品;
9)养生保健方面的知识、经验等。
5.宣传报道载体:离退休工作处网站、离退休工作宣传橱窗、校电视台、上级单位的网站及刊物等。
6.宣传报道稿件(包括新闻、通讯和图片等)应报道及时、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稿件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和结果以及署名等。老同志投稿应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充分发挥正能量。
7.稿件审批:新闻类稿件及其他重要稿件通过离退休工作处领导审核后方发表,老同志投稿通过离退休工作处审核后方可发表。
8.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