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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贯彻落实<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指导意见》(京教工〔2018〕35号)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高校贯彻落实<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北京高校贯彻落实<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79

 

北京高校贯彻落实《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指导意见

 

为认真做好新时代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工作要求,依据《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结合北京高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工作定位和工作要求

 1.离退休干部工作在党的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学习老同志、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是党的光荣传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做好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推动首都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2.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当前,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着主动适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承担着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为老龄社会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经验的新任务。高校离退休干部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广大离退休干部、特别是退休干部在人员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个性需求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

 3.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新形势下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高校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和党组织建设,切实改进服务保障工作,着力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引导,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努力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职责

 1.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职责。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根据离退休干部规模和管理实际,完善离退休工作管理服务体制,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离退休干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和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离退休干部规模和管理实际,保证机构编制稳定,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经费、条件保障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联系、走访离退休干部,参加离退休干部的重大活动,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2.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成立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级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应包括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工作等职能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设在离退休工作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审议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经费保障和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院系离退休干部工作,定期检查离退休工作领导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学校党委汇报。

 3.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管领导具体领导和直接指导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及时传达学校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通报学校发展重大事项。落实好校级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老同志思想、生活状况,重大节日期间带队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每年走访慰问不少于两人次。新任校级领导干部任职两个月内要与离退休干部见面。

 4.完善院系(部门)职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集中管理(一级管理)的高校,要充分发挥各二级院系(部门)支持、配合作用,形成一级管理、两级关怀的工作格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和二级院系共同管理(两级管理)的高校,要明确各院系(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党委对二级院系(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系统保障

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在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学校党政办公室

1.征集、安排和协调有关需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议题。

2.与离退休工作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校级领导干部看望慰问离退休干部、参加离退休干部的重要活动。

3.向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提供离退休干部可阅读的相关文件。

4.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接待、参加校领导接待日工作。

5.学校重大庆典、重要活动时,妥善安排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

(二)组织部门

1.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人员党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并针对离退休干部身心特点给予分类指导。

2.指导离退休干部党委(党总支)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发展、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组织换届等工作。

3.召开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时,应按一定比例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代表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换届时,应按组织要求听取离退休干部代表意见。

4.按规定返还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合理安排学校党建经费、党员活动费支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5.在干部教育培训时适当安排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内容,增强在职领导干部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了解和政策把握。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策规定牵头做好个别离退休干部提高待遇的组织协调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宣传部门

1.利用校内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离退休干部为党和国家为学校做出的突出贡献和老有所为的崇高风范,宣传校内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先进事迹。

2.充分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和现代技术手段,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提供支持。

(四)人事部门

1.及时办理离退休费(养老金)及各种补贴的调整、编制和审批手续,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解释。

2.及时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并与离退休工作部门和干部原单位做好交接工作。

3.离退休干部去世后,做好抚恤金核算和发放工作。

4.指导和支持离退休工作部门用离退休干部福利费帮助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财务部门

1.配合人事部门,及时发放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养老金)及各种补贴,及时报销离退休人员医药费。

2.审核、编制离退休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保证符合政策规定的离退休工作经费和工作补贴足额列入预算、足额拨付使用。

3.按照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方向,支持离退休工作部门按规定购买社会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离退休干部高龄养老需求。

4.考虑老同志居住分散、需求差异化等情况,在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时,可按有关规定适当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

(六)校医院(室)

1.按国家和学校医疗管理规定,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看病、转院、住院、报销等相关规定。

2.按规定及时做好变更离退休干部享受医疗待遇、医药费报销比例、就近医院登记等工作。

3.及时审核、报销离退休干部医药费,向老同志通报医疗最新政策,解答老同志提出的问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力为老同志提供便利服务。

4.根据学校安排完成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

5.有条件的学校要对学校组织的离退休干部大型活动提供现场医疗保障。

(七)后勤部门

1.做好学校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场地、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2.在资源条件范围内,为学校组织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八)学生工作部门、团学组织

1.主动提出需求,支持团学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与离退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结对共建,为老同志发挥作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才创造条件。

2.注意利用各种教育机会,在大学生中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亲传统美德。

(九)离退休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

 2.积极筹划开好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础上,主动提出议题和解决方案;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及时组织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落实好老同志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校情通报、参观学习等制度,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中,制定针对离退休干部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4.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及时开展支部委员学习培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按规定收缴、使用党费,切实担负起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

5.动员广大离退休干部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传承优良家风,做健康、快乐、有为的长者。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为的原则,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立德树人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宣传表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6.办好校内外老干部活动站(室)、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等活动阵地。指导涉老组织和老年文体社团工作,按照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原则,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内容,组织开展健康文明、安全适度的文体活动。

7.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引导离退休干部充分利用中央和北京市出台的养老便民政策,鼓励老同志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稳步推进退休干部社会化管理服务。通过志愿服务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离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8.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针对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好健康休养和体检工作。

9.配合家属办理好离退休干部丧葬及善后事宜。

10.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党员活动费、离退休干部福利费、离退休干部工作补贴等预算和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核,按规定管理使用。

 11.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定期培训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办好工作刊物和网站,做好工作信息的编发上报工作。

 12.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原单位

 1.退休干部一级管理的高校,原工作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对接学校离退休工作部门,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病去世时,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部门做好工作。

 2.退休干部二级管理的高校,原二级院系要在校党委领导、离退休干部部门具体指导下做好工作。要成立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并结合老同志特点开展活动;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参观活动;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形式慰问离退休干部,及时看望重病住院、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配合家属做好离退休干部丧葬及善后事宜;配合学校离退休工作部门组织校内外大型活动。

各高校党委可结合学校实际对各职能部门职责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