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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微信群管理暂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在离退休干部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老同志沟通联络,提高离退休工作效率与质量,规范管理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建立的工作微信群,制定具体办法如下:

一、进群要求

1.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建立的微信群只限北京工商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加入,离退休教职工出现健康原因不能使用微信群的,可以安排一名家属入群了解学校通知。

2.微信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微信名或者群昵称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家属署名“某某某家属”。

二、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正面、务实、效率、重在价值分享,提倡展示老同志的阳光心态,进行正能量话题讨论。

2.鼓励发布分享与离退休工作、与老同志相关的时政新闻、科技文化等有价值信息。

3.发布图片、视频、头像、名称须内容健康,不得有迷信、色情、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国家大政方针的负面消息,禁止发布广告。

4.聊天内容须文明,禁止恶意人身攻击、谩骂、出言粗俗等行为。

5.除紧急通知外,晚上23:00至早上8:00休息时间段不发布信息,以保障群内成员正常休息。

三、微信群管理规则

1.微信群统一由离退休工作处管理,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2.群管理员需每日检查群成员,对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3.群管理员有权制止群成员发布的不当信息和不实信息,有权责令停止发布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4.群管理员对发布负面信息、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断其他成员的发言,进行一次警告。群成员经警告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的,群管理员有权直接清退出群。

5.群成员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违者直接清退出群。

7.未经群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人进群。

四、其他

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工商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微信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工商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5月1日